黔教科研发〔2013〕274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13〕12号)、《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的行动计划》(黔教科研发〔2012〕61号)、《省教育厅关于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黔教科研发〔2012〕39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省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25计划"项目暨重点领域攻关行动计划项目、省教育厅特色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自然科学研究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优秀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具体要求见"贵州省教育厅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研究目标明确,技术经济指标具体,创新性明显,技术路线可行,自筹匹配经费到位,技术力量和科研条件具备,科研队伍结构合理,保障措施有力。
(二)项目研究内容主要面向理、工、农、医类等领域,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在职、在岗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胜任主持工作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承担有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每人以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各类项目不超过1项,主持和参与的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五)项目申请人应遵守科学道德,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书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项目进行重复申报。
(六)项目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定密级,确属保密课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派专人送达。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zsedu.cn),按照系统操作手册申报。
网络技术支持:夏建竹,联系电话:0851-5943021,18198647183;毛启艾,联系电话:18198617183.
(二)申报成功后打印具有防伪水印的申请书一式5份(须A3纸打印骑逢装订或A4纸打印胶装、纸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处(贵阳市中山西路43号贵州省教育厅7楼)。
四、申报受理时间和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13年8月至9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125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省教育厅特色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三)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省教育厅优秀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四)项目申报只受理网上申报,不受理其他形式申报;申报纸质材料统一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向省教育厅科技与研究生处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五、组织管理和追踪问效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指导项目负责人科学选题,确保项目质量;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无弄虚作假,无重复申报。
(二)对获立项资助的项目,所在高校要按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给予支持;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项管理;资助经费只限用于与资助项目直接有关的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或挪用。
(三)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至3年,对获得立项资助的"125计划"、特色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等项目,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并执行通报制度。
附件:贵州省教育厅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贵州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5日
联系人:熊星、胡成俊、杨立昌;
联系电话:0851-5283661、528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