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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定为每周星期五下午,由处长主持并组织全处干部统一进行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会议精神、上级文件等。业务学习时间定为每周一下午,由各科室自行组织,学习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结合学习内容,每个干部职工一年至少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干部职工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同时结合本职工作,对我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三、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接听电话,并保持会场卫生整洁。

四、因公外出办事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发展规划处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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