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经研究,贵州理工学院第二届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拟于4月中旬召开,根据《贵州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学校发展、民生事项等问题,通过提案方式向“两代会”代表进行征集,现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
(一)提案的原则性。“两代会”提案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必须不损害教职工和学校合法的整体利益;必须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条件;必须顾及解决问题的现实可能。
(二)提案的主要内容。“两代会”代表提出的提案,内容应主要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建议等;代表书写提案时,“案由”应力求简明扼要,“内容”须具体明确、符合实际,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提案与一般性意见不同,不能把意见和要求当作提案,要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学校行政职权范围能办到并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能决定的问题;书写提案时需用钢笔或碳素圆珠笔或打印,字迹要清楚、工整。
代表提出的提案,要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提案表(附件:《贵州理工学院提案表》),不可在同一张提案表上填写几件提案;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正式代表签名附议。
二、提案的初审
为保障提案质量,代表提案应经分工会或单位负责人初审:一是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应退回提案人;二是对属于本单位可自行处理的提案,处理后应直接反馈给提案人;三是经初审后认为可立案的,应按时报送校工会。
三、提案的时间
各分工会至少报送一份提案,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4:00前以《贵州理工学院提案表》《〈贵州理工学院提案表〉统计表》(详见附件1)纸质版(需分工会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形式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邮箱80677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