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以来,贵州持续做强做优数字经济,高质量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深化数智赋能引领产业升级,数字经济连续保持高速增长,构建起具有鲜明特色的数字产业体系。是什么支撑贵州在数字经济赛道上持续发力,其背后又藏着怎样的实践密码?本报专访贵州理工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李少波,听他解码贵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特色答卷”。
记者:请结合“十四五”期间贵州在数字经济上的生动实践和成就,谈谈什么是具有贵州特色的数字产业体系?
李少波:贵州数字经济的特色,主要是以数据为核心、以算力为支撑、以数实融合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实现算力、数据、应用、产业联动,主要特色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以数据为核心,打造全国领先的数据治理体系。贵州是全国率先推进数据领域地方立法、制度创新的省份之一。通过推进《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建设,完善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安全治理等机制,为贵州数字产业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以算力为支撑,构建全国领先的算力体系。贵州是全国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深度承接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布局了中国电信云计算贵州信息园、中国联通(贵安)大数据中心、华为云数据中心等多个超大型数据中心。发展重心从单纯的“存数据”转向高效的“用数据”,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引擎。
深化数据便捷化服务,数字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公共服务线上化、数据化,实现政府治理模式从“经验决策”向“数据决策”转变,提高了政府治理效能。
深耕数实融合,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贵州以“万企融合”大行动为抓手,围绕能源、制造、农业、文旅等重点行业加速产业数字化升级,推动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这种深度融合不仅提升了传统产业的效率,更催生出新业态,构建起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的良好氛围。
创新驱动,构建数字经济区域协同发展生态。贵州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体系。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平台聚集了数百家创新型企业。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协同,贵州数字经济实现从“引进来”到“生根发芽”,再到“自主创新”的转变,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高校支撑的良性循环。
记者: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两个方向,“十四五”以来,贵州在这两个方向分别进行了怎样的探索和实践?
李少波:“十四五”期间,贵州以数字产业化反哺产业数字化,以产业数字化壮大数字产业,贵州的实践可以概括为“以数兴产、以产聚数、数实融合、双驱发展”。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贵州着力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速。贵州通过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上云用数赋智”,形成一批“智能工厂”“数字车间”,传统制造正向“智造贵州”转变。二是农业、服务业数字化深化。逐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推动农业从“山地农业”迈向“数字农业”。三是智慧文旅融合创新。积极打造“云游贵州”“智慧景区”,借助AR/VR、AI导览等技术,推动旅游从“看风景”向“看数据”的体验升级,让贵州的生态、民族文化资源焕发新活力。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贵州坚持以创新为引领,培育壮大数字产业集群。一是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新兴产业体系加速形成。贵州已构建“数据中心—云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全链条产业结构。二是数据交易及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初步形成,在数据资产化、流通化、价值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人工智能与算力经济加速崛起。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基础平台建设,推动智能语音、视觉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与教育、医疗、政务等场景融合。
记者: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数字人才和科技支撑,贵州在这方面有哪些经验值得分享?
李少波:贵州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赋能支撑。
以“教育”为根基,构建面向未来的数字经济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一是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精准对接产业需求。贵州各高校积极推进数字经济教育体系建设,设立人工智能、大数据科学等特色专业群。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赋能数字经济人才创新能力。深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立足区域产业需求培养高素质人才。产业界推动“数字技能提升行动”,为企业人员、基层干部等提供数字化培训。
以“科技”为引擎,打造服务数字经济的研究应用型科研创新高地。一是进一步健全数字经济区域创新体系,通过优化平台管理,建设数字经济领域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组建优势团队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数字经济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二是持续深化产教融合与科研成果转化,深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
以“人才”为核心,构筑近悦远来的数字经济人才发展生态。一是完善人才引育机制,修订管理办法,突出重点引进与服务;二是深化绩效改革,突出激励导向;三是改革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水平、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激发人才活力。
一审:江 旭
二审:巫 敏
三审:李 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