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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16 浏览次数:

 

一、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和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学习宣传宪法。积极参加教育系统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开展师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加强学校宪法学习教育,持续推行宪法纪念活动、师生宪法宣誓活动。

(三)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重点抓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

(四)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民法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学习教育和宣传。

(五)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

二、普法对象

学校师生员工。

三、普法目标

健全普法责任制,推动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营造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

四、行动计划

(一)研究制定学校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和办公室网站上公布。(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完成时限:20244月底前)

(二)落实学校党委和二级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保密法、档案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纳入学校党委和二级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内容,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各学院党总支;完成时限:202412月底前)

(三)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学工部、团委、各学院;完成时限:202412月底前)

(四)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活动,并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宣讲。(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完成时限:202412月底前)

(五)组织学校教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学校教职工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六)对新进教师开展道德与法治培训。(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完成时限:202412月底前)

(七)党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要在政治理论学习时组织部门职工对普法内容进行系统学习;教学、科研、财务、保密、档案等校内规章制度由业务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培训。(责任单位:各单位、各部门;完成时限:202412月底前)

(八)年底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责任单位: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251月中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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