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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科研奖励制度(试行)

时间:[2017-10-09]  来源:


一、作为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厅(校)级课题,获得课题立项的,国家级课题奖励1000元、省级课题奖励500元。

二、超额完成校定人均科研到账经费任务的教师,超1万奖励100元,最高奖励1000元。

三、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以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作者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如果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最近年份公布版本为准),每篇论文奖励1000元。

四、获得科研奖项荣誉的:国家级奖1000元;省部级奖800元;地厅级奖500元;校级的奖300元。

五、按照完成基本科研任务:主持课题申报1项以上、发表论文(含专著,以贵州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以上、参加学术交流或学习培训1次以上,完成学校分配部门平均科研到账经费任务的项数计算。                   单位科研绩效=类别绩效/分配人员完成科研任务总项数

六、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各类学术活动单位会议(活动),会议(活动)绩效=类别绩效/分配人员参加会议(活动)总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0月

 

上一条:关于下达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度科研任务的通知

下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申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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