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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3年贵州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培育青蓝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4-17]  来源: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2023年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推进我校一流本科内涵发展,切实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校各级教学名师(“金师”)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我校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培育和锻造更多为同行与学生认可、能服务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教学名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金师”工作经费的通知》(黔教函〔202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实施2023年贵州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培育“青蓝计划”,努力推动学校形成人才辈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人才工作局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蓝计划”支持对象及支持经费标准

1.重点支持省级“金师”

我校2022年度3名教师(化学工程学院黄宏升教授、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刘伟教授、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李怡讲师)荣获全省普通高校“金师”(教学名师)光荣称号。为大力支持他们潜心教学,鼓励其在教学改革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助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带领更多教师为贵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的实施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结合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给予每名“金师”3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2.重点打造“金师”储备人选

为建好校、省级名师申报人员梯队,激发教师职业发展活力,重点培育好我校省级“金师”储备人选,根据我校2022年开展的第三届教学名师推荐评选工作情况,对2023年未能评为省级“金师”但已基本具备省级“金师”申报条件的6名“金师”储备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予以重点培养支持,给予此6名教师每人1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3.重点培育教学科研团队领衔人

根据2022年度学校“学习黄大年团队,争创黄大年团队”教学科研团队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堂联动”思政课教学团队等12个教学型团队、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生态特色食品创新团队等10个科研型团队列入贵州理工学院2022年“学习黄大年团队,争创黄大年团队”教学科研团队库,同时已分别确定4个教学型团队、3个科研型团队为重点培育团队(具体名单见附件2)。为切实加强这批团队的培育工作,为学校名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多教学科研人才储备,决定给予相关团队负责人(领衔人)一定经费支持,其中,重点培育团队领衔人按1万元/人的标准予以支持,其他培育团队领衔人按0.5万元/人的标准予以支持。

二、“青蓝计划”实施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金师”人才梯队培养培育的重要性,将“金师”培养培育工作作为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发挥名师示范

效应,全面提升本单位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

2.经费保障。“青蓝计划”有关支持经费均从省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金师”工作经费中列支。根据“青蓝计划”支持对象在学校的分布情况,统一将“青蓝计划”工作经费分别划拨到各相关学院(教学单位)(具体划拨情况见附件3),具体经费使用由各学院(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负责审批并统筹监管。具体使用规则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贵州省支持高校一流本科内涵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4)执行。

所有经费必须确保在2023年10月1日执行80%,11月20日前必须执行100%,11月20日后仍未执行的,学校将统一收回并另行统筹使用。

3.确保效果。各“青蓝计划”支持对象要充分利用好支持经费,既要做好自身能力培育提升,又要积极发挥示范带作用,带动本单位努力形成重视教学、崇尚教学、争做名师的良好氛围。有关支持经费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用于发放任何形式的劳务费。其中:

(1)2022年省级“金师”支持对象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3名省级“金师”需在2023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校级层面的面向教师的专题讲座,引导我校广大教师更好做好教学科研工作。

(2)“金师”储备人选支持对象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努力增加教学科研产出,在2023年、2024年必须积极、认真申报省、校级教学名师。必须在2023年内至少为本校学生开展2次学术讲座,努力培育全校师生更为浓郁的教学科研与学术氛围。

(3)教学科研团队领衔人支持对象必须认真履行团队负责人职责,加强团队建设,以教学研究及改革、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等方式为载体,引导团队成员潜心教学科研,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学校人才培养需要,深入钻研教学、科研技能,带领团队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做出积极贡献。

三、宣传工作要求

学校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青蓝计划”专题线上线下宣传展示活动,努力通过计划实施,营造全校更为浓郁的“尊师重教”氛围,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名师培育态势,真正推动学校教学名师培育达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效果。2023年12月10日以前,所有计划支持对象要认真提交有关经费使用情况及参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总结。其中,各教学科研团队“领衔人”还要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团队建设成效总结,形成图文并茂的总结材料并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处)。具体总结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贵州理工学院2023年教学名师培育“青蓝计划”重点打造“金师”储备人选名单

2.贵州理工学院2023年教学名师培育“青蓝计划”重点培育教学团队“领衔人”名单

3.贵州理工学院2023年教学名师培育“青蓝计划”工作经费划拨情况汇总表

4.贵州省支持高校一流本科内涵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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