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本学期第三次教学公开课活动
(本网讯 张建军供稿)2017年12月25日上午10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三教312举行本学期第三次教学公开课活动。谷骞讲师担任本次教学公开课的主讲人,围绕“依法行使权利”这一主题进行了一次精彩的授课。贵州理工学院校长龙奋杰教授、教务处副处长邓莲丽博士、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敖以深教授、党总支副书记王忠奎副教授、副院长欧阳德君副教授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老师现场观摩了公开课。

谷老师以宪法基本权利的范围为开场,通过讲解日常生活中的“乞讨”行为、“中国教科书诉讼第一案”、“齐玉苓案”等介绍了宪法赋予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明确了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地位,回顾了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引导大学生树立正角的权利观和义务观。随后,谷老师通过案例分析阐述了在法治社会中,人们行使权利的法律界限,依法救济权利的四种方式,启示同学们应当尊重他人权利。


校长龙奋杰教授给予此次公开课很高评价,提出了宝贵的改进意见,高度肯定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教学公开课的方式开展教研活动,嘱咐我院继续努力,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