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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反哺教学工 作实施办法 (2025年修订) 》的通知

时间:[2025-06-10]  来源:

 

机关党委、各基层党总支、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贵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反哺教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 修订)》经 2025 年第 10 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贵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5 6 9 日


贵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反哺教学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


教学是立校之本,科研是强校之基,教学科研相辅相成,相 得益彰,是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 推动我校建设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试点工作,持续深 化学科专业建设和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 源,将科研成果中的新观点、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融入到教学、 教案、教材中,增强教学内容的学术性和前沿性,提升教学的学 术品位,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 提高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科研成果反哺教学工作实 施办法。

一、科研成果范围

本办法所指科研成果是指学校教师及科研团队产出的各类 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学术专著与教材

2.各级各类研究项目

3.学术论文

4.研究报告与咨询报告

5.专利与知识产权成果

6.科研获奖成果

7.艺术创作与设计作品


8.技术标准与工法

9.技术转让与产学研合作成果等

    上述成果应不涉密,无产权纠纷,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二、成果转化类型

(一)转化为课堂教学案例

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案例,将成果所涉及的国内 外学科前沿、理论与技术进展、科研工作实际问题等用作课堂例 证,依托科研问题设计出适合教与学的项目,促进学生开展“ 题导向型”学习。具体包括:

1.将科研成果中的典型案例融入课堂讲授

2.设计基于科研问题的研讨式课程内容

3.围绕科研成果开展专题讲座

4.邀请科研合作伙伴参与课堂互动

5.将科研过程中的思维方法、研究策略等引入课堂教学

(二)转化为本科生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

鼓励教师结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开发设计性、综合性、创新 性实验,确保课堂内容的实践性和先进性;以真实的实验案例和 技术转化运用场景为牵引,引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工业新 技术,开展情境仿真、知识交叉、技能综合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的训练,提升学生岗位业务处理、专业分析与综合应用能力。具 体包括:

1.基于科研平台的实验课程设计


2.将科研仪器设备转化为教学实验设备

3.开发科研数据驱动的实验教学模块

4.建设结合前沿技术的虚拟仿真实验

(三)转化为本科生高水平毕业论文(设计)

鼓励教师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科研工作相结合, 为毕业论文(设计)提供实践性课题,增强学生的科研意识,培 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具体包括:

1.设置源于科研项目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

2.组织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部分研究内容

3.引导学生基于教师科研成果开展延伸性研究

4.支持学生结合教师科研方向自主设计研究课题

(四)转化为新工科活页式教材内容

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新工科活页式教材,准确阐述基 本理论,反映工科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特征,对照企业所需 的职业能力培养标准,注重新工科技术创新应用,突出专业课程 的实战性。具体包括:

1.编写基于科研成果的特色教材与讲义

2.开发配套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3.建设集成科研成果的课程资源库

4.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资源

(五)转化为本科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

  鼓励教师以现有科研成果为依托,引导更多学生深入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创业训练,支持申报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和大学生专项研究项目,鼓励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和申报专利。强化政策牵引,激发创新转化动能,加大政策支持,构建“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 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推动师生创新“金点子”变成市场“金果子”。具体包括:

1.组建科研成果转化的学生创新团队

 

 

2.指导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

3.培育基于科研成果的创业项目

4.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教学平台

教师可根据学科特点和自身实际,灵活选择一种或多种转化 类型;承担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原则上必须至少选择一种 转化类型。

三、组织保障

(一)科技处联合教务处负责组织遴选科研成果反哺教学优 秀案例和科研成果反哺教学专项教改项目的申报立项,择优推荐 为省级教改项目。优秀案例由科技处、教务处联合颁发证书;教 务处负责专项教改项目的管理,科技处负责提供项目经费支持。

(二)教务处联合科技处负责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相关 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将科研成果反哺教学逐步纳入教育教学管 理的全过程。

(三)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将科研成果反哺教学业绩逐步纳入教师评价内容。

 

(四)党委宣传部负责设置专栏宣传科研成果反哺教学相关 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较好发挥理论武装、思想引领、舆论 推动、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的作用。

(五)校团委(人文素质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各级 各类“挑战杯”系列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六)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和创新 创业竞赛。

(七)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科研成果反哺教学的日常管理 工作。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科技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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