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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查询密码: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0604001
标    题 学 位
姓    名 李**
手    机 139****7657
身份证号 52212119**********
身    份 2013051366
发件IP 1.204.105.*
写信时间 2017年06月04日
信件内容 校长您好,之前因为挂科较多可能拿不到学位证,目前所有科目已全部通过考试,之前在某刊物上发表过一篇文章,但因为一些原因现在无法在维普等网站上索引,目前已和一国有企业(供电局)签定三方协议,想问下除了学生手册上的补救措施外,是否还有其他措施或方法,否则可能因为学位证面临毁约。。。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资格严格按照《贵州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试行)》执行。

《贵州理工学院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贵理工学评纪[2017]1号中对条例中第七条第5款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为 “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正式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及以上,或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 1 项并结题,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如有需要可要求学生答辩)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中对发表论文事宜放宽为“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正式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及以上,如专业论文未发表但有录用证明的,须提交待发表论文及录用证明备案,该备案论文发表后并经图书馆证明为正式刊物,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最后给你两点建议:1、与出版社联系,安排刊物尽快上网;2、如确保自己所发表刊物和文章没有问题,毕业后待刊物出来,在我校图书馆开具证明后,可申请授予学位。

 

处理时间 2017年06月06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贵州省教育厅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中国大学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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