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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0922003
标    题 励志奖学金问题问
姓    名 李*
手    机 158****8568
身份证号 52212119**********
身    份 2016080058
发件IP 223.104.95.*
写信时间 2017年09月22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校长,学校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综测必须80以上,学校有些班综测没有80以上的就一个没有,我想问校长难道这些班的学生就没有资格接受国家的励志奖学金?难道这些学生没有资格享受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奖学金奖励?强烈建议学校将不满综测80的班级改为加权成绩最高的同学获得励志奖学金,这些综测没有80以上的班级里也有努力学习,品学兼优的,建议学校不要剥夺他们获励志奖学金的权利,有些班级里加权80多的综测只有70多,虽然综测不高,但也努力学习,积极向上,强烈建议学校对这些综测没有80以上的班级可以少一些名额,但不要剥夺他们获国家励志的权利,可以改为给加权80以上且最高的同学。这样可以在那些综测没有80以上,大家课外发展都差不多的情况下,优先奖励努力学习的,加权成绩最高的。这样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要求比较符合,校长说是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中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可见,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学生的要求不单单是学习成绩,学校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综测成绩作为评选依据,是因为综测能较好的反应学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文体等方面,因为学生以学习为主,所以我校的综合测评办法中,加权成绩占75%,符合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且《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中对成绩的要求是优秀(一般认为是90分),所以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综测80分以上,符合教育部和贵州省的要求。

我校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是按照在校学生人数一定比例分配各二级学院,就我们了解二级学院将名额分配到了每个班级。故不存在剥夺某些班级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情况。

如果一个班级没有一个学生综测80分以上,采取的做法是由班级上报推荐人后,校级评优评奖委员会讨论审定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复核。程序上也合理合规。

感谢你的关注。

处理时间 2017年09月26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贵州省教育厅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中国大学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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