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中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可见,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学生的要求不单单是学习成绩,学校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综测成绩作为评选依据,是因为综测能较好的反应学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文体等方面,因为学生以学习为主,所以我校的综合测评办法中,加权成绩占75%,符合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且《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中对成绩的要求是优秀(一般认为是90分),所以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综测80分以上,符合教育部和贵州省的要求。
我校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是按照在校学生人数一定比例分配各二级学院,就我们了解二级学院将名额分配到了每个班级。故不存在剥夺某些班级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情况。
如果一个班级没有一个学生综测80分以上,采取的做法是由班级上报推荐人后,校级评优评奖委员会讨论审定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复核。程序上也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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