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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查询密码: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920001
标    题 关于15级已经在取消重修制度之前理论课程三次考试不合格
姓    名 武**
手    机 182****0504
邮    箱 1185757018@qq.com
身份证号 15010219**********
身    份 2015020273
发件IP 223.104.94.*
写信时间 2018年09月20日
信件内容 校长您好,我想问一下在学校发布取消重修制度及给予两次补考机会制度之前,有一门课程累计考试三次未通过,看到学校相关规定会在大三下学期以及大四上学期会再给一次考试机会,可有又老师说只要有过三次考试没过就不予毕业,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到底是什么样?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同学,你好!你在学校制度修订之前的考试次数仅算正考和补考各一次。根据新规定,存在最后一次补考的机会时间根据相应课程开课的学期来确定,一般情况春季学期的课程安排在大三下学期补考,秋季学期的课程安排在大四上学期补考,请留意学院教学安排的通知

处理时间 2018年09月24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贵州省教育厅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中国大学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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