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工程学院现已建成无人机创新创业实验室,批准在建的还有钣金成形实验室和飞机装配调试虚拟仿真实验室,为充分发挥学院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深入开展,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实验教学水平,同时让学生充分参与到教师科研项目中,全面提升学生独立完成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促进学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全面提高,学院实验室现面向全院师生开放。为了保证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有序开展,按照《贵州理工学院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文件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开放实验室包括无人机创新创业实验室和即将建成的钣金成形实验室,其中教学实验室实行“白天进行本科实验教学 + 晚上周末及假期开放进行科研及创新创业项目”的开放模式,创新创业实验室实行“工作日+休息日”的完全开放模式,使实验室得到充分利用。
第二条学生的实验项目应属于创新创业项目、科技制作、小论文、竞赛和教师课题等。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充分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制定好实验方案。实验方案要在预约前请指导老师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
第三条实验室及大型仪器的使用实行预约制度。预约登记后,录指纹或者领取房间钥匙,学生必须由指导老师指导后方可操作大型仪器设备,并按要求在仪器使用记录上进行登记,指导老师有责任保证学生使用仪器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实验完成后归还钥匙时由大型仪器设备负责人检查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下一次预约。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热情接待进行开放实验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解答各种咨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所需的实验仪器和设备。
第五条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和有关操作规程,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按规定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罚。学生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种设备,不懂之处及时请教老师,避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的损害事故。
第六条参加实验的学生和教师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完毕后要将仪器设备归回原位并做到记录。
第七条教师和学生在使用各实验室及仪器时,须严格做好登记,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发生的异常现象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
第八条开放实验的耗材、元器件等低值易耗品费用原则上由开放实验所属的项目、竞赛和课题等经费承担,需要使用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需要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按规定向实验室领取。
第九条学生在开放实验结束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和实物实验成果,学生的实验成果归实验室所有。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按《航空航天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