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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轻金属材料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2日 23:37  作者:  文章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与交流,支持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贵州省轻金属材料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课题,接受国内外学者申请。计划资助项目5~8项,研究期限为1年。

一、资助方向

1、轻金属及其化合物材料流程性制备过程的数据分析及工艺研究;

2、轻金属材料的高性能合金化、复合化研究;

3、轻金属材料先进加工技术研究;

4、轻金属材料及其化合物先进加工装备与测试仪器的研究。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为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员工,且在本指南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者,鼓励与本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合作的申请。

三、申请受理

申请者下载《贵州省轻金属材料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形式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评审),申请人签名后请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申请书通过EMS快递至贵州省轻金属材料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一式三份,A4正反面打印),同时提交word版申请书至指定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伍剑明

联系电话:18198277963

Email:66387922@qq.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综合楼(550003)

四、其它事项

1、开放课题经费在贵州理工学院内使用,经费不外拨。经费使用需遵守《贵州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2、课题的结题要求为发表SCI检索论文一篇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

3、所发表的成果、论文(标注指定的课题基金号)中文须以“贵州理工学院贵州省轻金属材料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英文以“Key Laboratory of Light Metal Materials Processing Technology of Guizhou Province, Gui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为第一单位。

4、项目经费应合理合规的使用,仅支持科学研究,包含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会务差旅费、版面费及知识产权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相关费用,不支持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的购买。立项经费须根据重点实验室的要求及时使用,超过所规定的期限,重点实验室有权收回未使用经费。

5、为了保证课题的完成率及申请人的完成能力,支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承担过“特种功能材料2011协同创新中心”开放课题的申请人,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有论文发表或投稿者,不得申请本次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课题。已有论文发表的申请者,请将论文、接收函或所投稿论文初稿作为支撑材料与申请书一并上交。其中已经投稿但没有接收的论文需经过重点实验室评审后确定其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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