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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贵州理工学院第一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2013-07-12 15:08   审核人:

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7月底召开贵州理工学院第一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代表的产生办法:鉴于目前我校二级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各单位人员配备情况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次选举工作的召集人和责任人。本次大会代表经以下程序产生:

1、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和要求,经协商,提出本单位参会代表建议人选,差额选举;

2、在本单位全体会员中对参会代表建议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

3、根据投票结果产生大会代表人选,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大多数选票同意方可当选;

4、上报代表名单。代表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16日17时前报201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立杰 电话:8210261

三、代表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建立校工会委员会,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一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精心组织,推选出本单位的参会代表,保障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校工会筹建工作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第一届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代表名额

说 明

校办

10

含校领导8人

组织部

1

宣传部

1

学工部

1

监察室

1

教务处

1

科研处

1

招就处

1

审计处

1

人事处

1

国资处

2

处级干部1人、非处级1人

实验室与设备处

1

计财处

1

后勤处

2

处级干部1人、非处级1人

保卫处

1

成教处

1

工会

2

处级干部1人、非处级1人

团委

1

学报

1

图书馆

1

网络中心

信息工程学院

1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

处级干部1人、教师1人

机械工程学院

2

处级干部1人、教师1人

电气工程学院

1

化学工程学院

2

处级干部1人、教师1人

土木工程学院

1

制药工程学院

2

处级干部1人、教师1人

材料与冶金工程学院

1

采矿工程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1

理学院

2

处级干部1人、教师1人

大外部

2

处级干部1人、教师1人

马列部

2

处级干部1人、教师1人

体教部

2

处级干部1人、教师1人

工程实训中心

2

处级干部1人、教师1人

合计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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