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文件
贵理工工会〔2015〕39号
关于下拨2015年下半年工会活动经费的通知
校属各分工会:
根据《贵州理工学院工会会费收缴及支出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工会工作实际,现向各分工会下拨部分经费,支持分工会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和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本次下拨经费主要按照各分工会上缴的2015年下半年会费总额90%的比例下拨。
经费使用要坚持服务教职工,在分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费开支要符合学校及工会经费开支相关规定。分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要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学校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各分工会开展活动后,在下拨经费额度内,凭有效票据到校工会签署意见、财务处审核报账。
附件:2015年下半年下拨经费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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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5年12月12日
贵州理工学院工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