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学院党委的安排,现将《贵州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贵安新区直管区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意见的函》(详见附件)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教职工工会会员进行研究,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以分工会所在单位(即学院或处室等)的形式于12月11日(周五)上午11:00之前将电子文档材料统一发送到80677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