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校属各单位:
我校自2016年3月21日启动资产清查工作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准备、自查、复核三个阶段,目前已接近尾声。为做好资产清查扫尾工作,确保国有资产“账、卡、物、人”的一一对应,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开展资产清查相关工作要求及我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现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请高度重视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二、若发现本单位有“有物无账”的资产(实物在本单位、资产账目上未体现的资产),应及时统计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以便登记造册。
三、各单位对还未贴标或者贴标错误的资产要抓紧时间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补打资产条形码并重新粘贴。
四、职工个人岗位发生变动,涉及资产移交的,应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将资产交接清楚,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同步更新。
五、此次资产清查财政厅将进行检查复核,若检查中发现单位资产的“账、卡、物、人”不一致的问题,将按省财政厅、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