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黔财采[2014]21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每季度报送一次,请有计划第四季度采购的单位于9月26日前报送采购计划至各归口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报信息网络中心,组织修缮和服务采购项目报后勤处,科研建设项目报科技处,教学建设项目报教务处,其他设备与物资报国资处设备科)。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招标办。未按要求报送采购计划的,将不能安排采购。采购计划相关表格请学校招标采购网下载。
招标办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