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暂行办法》(黔财资【2012】3号)及《关于更新和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黔财资【2013】1号)文件出台并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加强了单位资产配置环节的监督,逐步规范了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及家具的行为。为了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并结合“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因素,对配置标准作出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