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
我校第二批资产报废工作自启动以来,工作进展顺利,各相关单位针对本单位资产报废作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现根据资产报废有关规定,按照校领导指示,结合我校第二批资产报废工作实际情况,拟对单台件原值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仪器设备作专项鉴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一)资产使用单位对所属拟报废的原值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仪器设备作基础鉴定(“一物一表”);
(二)国资处根据各单位的鉴定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鉴定。
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5月24日前将基础鉴定材料(《贵州理工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鉴定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交至国资处资产科(行政主楼1015室)。
特此通知
贵州理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