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燕梓/文 杨海兵/图)新华路办事处给我校反映,我校所属的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学校资产的守护人,了解到该情况后,非常重视。4月30日,资产管理科及资产经营科负责人与保卫处消防安全工作人员一起前往该处一起实地查看并现场立即安排工人进行了拆除搬运,消除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