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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26 浏览次数:

2015年,教育部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对辅导员队伍的要求与职责、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发展、管理与考核等问题作了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规定。为更好地落实相关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现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对应聘者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按照先德后才、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中国共产党员;

(三)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奉献能力强;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工作、教育学专业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适合专职辅导员的工作需要;

(六)关心热爱学生工作,身心健康,自愿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

(七)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从事过学生工作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1)和《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与其它报名材料扫描件一起发送到电子邮箱381608603@qq.com,附件大小请勿超过4M。请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三)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1);

2.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第一学历、学位证和最高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6.学生干部证明(院系、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处盖章);

7.获奖证书;

8.其它有关材料和证书;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1.应聘人员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到贵州理学院学生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关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下寨2号学生公寓群楼二楼学生工作部211办公室。市内可乘坐33、35、69、308路公交车抵达。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并现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3.报名及资格审查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18685032551。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合作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人事处协助进行。

(六)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按规定办理引进和聘用手续,并与学校签订专职辅导员服务协议。

五、其他

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博士)按《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人才引进工作办法》(附件3)享受相应的待遇,安家费考核按《贵州理工学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考核办法》(附件4)执行。半年期考核由学生工作部考核,专职辅导员管理工作积分参照一般管理岗位的考核积分,年度考核合格计8分。

附件:1.《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人才引进审批表》

2.《贵州理工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3.《贵州理工学院2016年人才引进工作办法》

4. 《贵州理工学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考核办法》

贵州理工学院

2016年7月25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贵州省教育厅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中国-东盟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 中国大学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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