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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创建亮点之——阳光下的监督
2014-05-12 10:07   审核人:

在校党委“四有”活动和机关三支部“四个进一步”要求下,贵州有理工学院纪委监察工作正在阳光下进行着。

一、建立纪检监察信息报送联络员制度。

1、目的意义:围绕“群众的话有人听,群众的事有人办,群众的难有人解,群众的路有人带”的“四有”要求,结合学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工作的及时沟通和信息采集。

2、组织措施:请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明确一位信息报送联络员,并建立起纪检监察信息报送联络员群。

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分片指导联系点制度

1、目的意义:为切实加强对全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督促,按照校党委曾羽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也要当好指导员的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当前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的联系,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指导联系点工作制度。

2、组织实施:由纪委书记带头、纪委(监察室)全体干部分别联系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对分片联系的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采取检查调研、座谈讨论和专题辅导等方式进行,每学期联系不少于1次,每月参与联系点学习不少于1次。

并且每周必去一个联系点,结合联系点工作情况,每学期为学校决策提出建议性意见不少于1条,针对联系点提出指导性意见不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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