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中心):
为了认真做好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工作,规范课程管理,现将组织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以及填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工作
1、为统一规范管理,我校所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要求、申报流程及相关规定将严格参照《贵州理工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 (贵理工教发〔2015〕8 号)(以下简称《选修课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2、根据《选修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新申报课程需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类别向课程归属单位申报,按要求填报《通识选修课课程设置申请表》和《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 。
3、已申报审批合格,同意设置的课程已录入课程信息库(见《通识选修课课程库》),不用再次申报审批。
4、课程归属单位需对申报课程的类别和教师资格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任课条件的不予审批。
5、课程申报材料请以课程归属单位为单位进行统一报送,并填报《贵州理工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申报情况汇总表》。教务处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6、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统一组织通识选修课程申报工作,于11月18 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课程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215 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3273207@qq.com,联系人:杜永强,联系电话:88210571。
二、填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工作
1、下学期可开设的通识选修课,应为已申报审核通过的通识选修课,具体见《通识选修课课程库》。
2、开课计划由教师向课程归属单位申请,课程归属单位负责审核教师的开课申请,并填写《贵州理工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汇总表》,于11月18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23273207@qq.com)。
3、课程归属单位审核教师申请时注意开课教师应符合主讲教师资格,即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不能开课。
附件:1、贵州理工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设置申请表
2、《通识选修课》课程库一览表
3、贵州理工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申报情况汇
总表
4、贵州理工通识选修课开课计划汇总表
贵州理性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