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有关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6年省级教育事业费预算的通知》(编号:2016-22号)和《贵州理工学院提升教育质量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贵理工发〔2015〕3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专项经费分配方案下达各有关单位,请相关单位根据经费分配情况,严格执行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2016年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专项经费分配方案
贵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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