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通知|关于严禁在图书馆吸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发布人:

广大读者:


《贵州理工学院校园内学生控烟管理规定》(贵理工学发[2022]2号)文件规定:“教室、实验(实训)室、会议室、报告厅、教师休息室、食堂、图书馆、学生宿舍、走廊等建筑物室内场所及贴有禁烟标志的室外场所为禁烟区域”、“如在禁烟区域内发现学生第一次吸烟,由所属学院进行批评教育;在禁烟区域内发现学生第二次吸烟,将由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在禁烟区域内发现学生第三次及三次以上吸烟,取消当学年评优选先、奖助学金评定、党员发展资格,并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违反规定吸烟不配合检查登记或在检查中填报虚假信息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按《贵州理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八条进行处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装入学生人事档案。学生因违反控烟规定,由吸烟不当造成的任何人身及财物损失,均由吸烟者自行承担”,请到馆读者周知并严格遵守。


图书馆属于学校一级防火单位,所有入馆读者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对不遵守图书馆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读者,一经发现,图书馆将视情节按照《贵州理工学院校园内学生控烟管理规定》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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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