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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中心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题学习会
2020-07-15 16:49   审核人:

本网讯(评估中心 夏黄晶)7月15日14:00,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在喀斯特二楼会议室开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专题学习会。

会上,评估中心主任安艳玲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贵州理工学院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党员请示报告事项》,全体人员对于学习内容开展交流讨论。通过学习交流讨论《条例》,使评估中心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评估中心要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基本原则,根据权责范围,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全面如实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规范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各科室党员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 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文字:夏黄晶

图片:于 霞

审核:安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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