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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知识问答(三)
2016-04-21 16:41   审核人:

十一、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评审有多少个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核心指标?

答: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试行)有一级指标5个:办学指导思想与定位、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工作、科研工作。

二级指标有23个,其中核心指标有8个:学校定位与办学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基础设施、仪器设备、专任教师、教学经费、教学计划、科研项目经费。

十二、贵州省高等院校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有多少个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答:贵州省高等院校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有一级指标5个:专业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教学效果。

二级指标有18个:建设规划、培养方案、专业负责人、教师配置和结构、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实验(践)教学、教学质量监控、教风学风、教学研究、基本理论与技能、毕业设计(论文)、基本素养。

十三、我校什么时间接受评估?

答:我校于2017年3月或4月接受评估。

十四、我校2017年接受评估的本科专业是哪几个?

答:我校2017年接受评估的有6个专业: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制药工程专业。

十五、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的意义是什么?

答:学士学位授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具体专业的学士学位授权是办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如学校能顺利通过评估,就表明学校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具有对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如各具体专业通过评估,就表明各具体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了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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