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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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6        点击: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利用校外优秀人才资源,发挥优秀专家、学者和杰出人才对我校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的指导、推动作用,补充高层次师资力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柔性引进原则及基本条件
    遵循按需引进的原则,确保柔性引进工作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各教学单位专业、学科建设。引进对象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学术造诣较深,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二)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对教学科研工作有引领作用;
    (三)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对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有重要的作用;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二、柔性引进的对象
      
(一)自然科学类
    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B类:主要引进以下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及二等奖获得者第1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主要负责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
    C类:在大中型企业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的教授或博士。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
    A类:主要引进以下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 “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主要负责人,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B类:主要引进以下人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主持2项以上,含2项),其他相关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负责人(主持2项以上,含2项),现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C类: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的教授或博士。

    三、柔性引进的程序
    
(一)由聘用单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
    应包括:
    1.拟聘报告。报告要阐明聘用理由,受聘人员考察情况,拟聘期限,引进方式,工作目标、待遇和报酬等;
    2.拟聘人员简历,相关学历、资历和业绩证明材料; 3.《贵州理工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见附件1)。
    (二)人事处汇总,报校领导审批;
    (三)学校批准后,人事处、聘用单位与受聘人签订有关协议,人事处制发证书。

四、柔性引进方式及岗位职责
      
柔性引进主要有合作引进和兼职引进两种方式。合作引进为受聘人无需到校或到校工作时间每年累计达不到3个月;兼职引进为受聘人到校开展科研及教学工作,到校兼职工作时间每年累计在3个月以上。在聘期内,受聘人的论文及科研课题要求为:
    (一) 自然科学类
    1.A类受聘人 与学校协商确定。
    2.B类和C类受聘人,需同时达到如下条件:
    (1)B类受聘人每年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C类受聘人每年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论文均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并且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均被SCI或EI收录;
    (2)每年以第一申报人身份并且以我校为申报单位成功申报省部级自然科学类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在一个聘期(两年内)以第一申报人身份并且以我校为申报单位成功申报国家级自然科学类科研课题至少1项;
    (3)每年指导、带领我校教学科研人员成功申报省部级自然科学类科研课题至少2项或国家级自然科学类科研课题至少1项;
    (4)合作引进人才每年到校开展相关学科前沿领域学术讲座;兼职引进人才在校工作3-6个月的,到校开展相关学科前沿领域学术讲座时间不少于16小时。在校工作6个月以上的,必须为我校学生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至少1门。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
    1.A类受聘人与学校协商确定。
    2.B类和C类受聘人,需同时达到如下条件:
    (1)B类受聘人每年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C类受聘人每年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论文均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并且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均被CSSCI(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或其中1篇被SSCI收录;
    (2)每年以第一申报人身份并且以我校为申报单位成功申报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在一个聘期(两年内)以第一申报人身份并且以我校为申报单位成功申报国家级人文社科类科研课题至少1项;
    (3)每年指导、带领我校教学科研人员成功申报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课题至少2项或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课题至少1项;
    (4)合作引进人才每年到校开展相关学科前沿领域学术讲座;兼职引进人才在校工作3-6个月的,到校开展相关学科前沿领域学术讲座时间不少于16小时。在校工作6个月以上的,必须为我校学生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至少1门。

五、柔性引进人才的待遇及发放
      
柔性引进人才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在每一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薪酬具体标准见下表(税后,单位:万元/年):

A类

B类

C类

兼职

兼职

3个月以上

6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上

6个月以上

协商确定

10

15

20

7

10

15

A类

B类

C类

兼职

兼职

3个月以上

6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上

6个月以上

协商确定

5

7

10

3

5

7

原则上聘期考核按年度开展。受聘人的履职情况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科研处和教务处进行审核,需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所有工作任务后才能兑现待遇。根据考核情况,人事处提出薪酬发放建议并报学校研究。
    柔性引进人才科研成果超出本办法规定任务部分,其奖励办法按照学校相关科研管理规定执行。承担教学任务的,课时费另行核发。

六、柔性引进人才的管理
      
(一)柔性引进人才聘期一般为两年。受聘期间,日常管理归聘用单位负责。聘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服务协议书;
    (二)柔性引进人才来校工作所需的办公用房、办公用品、食宿费用、交通费用等由聘用单位自主安排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三)柔性引进人才以我校名义承接的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归我校所有,受聘人员不得泄露和私自转让;
    (四)聘期内,若订立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全面履行,或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原签订的协议相关条款不再适应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聘用协议。

七、二级单位自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学校鼓励和支持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柔性引进校外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学术带头人及中青年学术骨干等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自主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应承担必要的科研指导工作和学科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其具体工作任务由引进单位自主确定;其工作完成情况由引进单位负责考核;其办公用房、办公用品、食宿等由引进单位自主安排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其薪酬及一应费用从本单位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自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需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并填写《贵州理工学院二级单位自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报人事处备案。

八、人事处统筹协调院士柔性引进工作。学校建立院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设在科研处。

九、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原《贵州理工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贵理工发〔2013〕61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理工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
          2.贵州理工学院二级单位自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备案登记表

                                                         贵州理工学院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附件1 贵州理工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贵州理工学院二级单位自主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备案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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