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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简化考试程序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8-01-08 00:00 贵州理工学院  审核人:

贵州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以普通高等学历本科教育为主,服务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为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高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拟采用简化考试程序招聘部分人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其配偶为经省人社厅批复同意引进到我校工作的在编、在岗博士教职工;

(三)按照《贵州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参加简化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仪表端庄,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报考采取现场报考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需提供下列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1)报名表(3份、正反面打印);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用信封装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待业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7)需具备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应提供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报考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考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关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办公室(309室)。联系电话:0851-88211169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主要对科研成果、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进行测试。面试采用100分制,分值构成为:

学术与科研素质测试:40分

教学基础能力测试:30分

口头表达能力测试:20分

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素养测试:10分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事宜在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布。

(七)考察

1.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成绩、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 到报考截止时间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理工学院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理工学院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211169

联系人:肖老师

七、未定事宜,由贵州理工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八、本方案由贵州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贵州理工学院简化程序招聘岗位一览表》

 

                                                     贵州理工学院

                                                     2018年1月8日

 

附件【附件:招聘岗位一览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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