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提高学校课程教学质量,持续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同时对上一轮评估的课程持续改进情况进行有效性评价,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评估的指导思想
课程评估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教学为中心的理念,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突出课程内涵建设,促进学院(中心)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为目的,强调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办法,注重实际成效。
二、课程评估的主要目标
1.确保全校所有课程达到贵州理工学院本科课程质量标准;
2.通过课程评估的评价与评分,促进课程的持续改进,引导教师的卓越发展,强化教学质量建设,助推一流课程的培育和建设;
3.通过课程评估,强化自觉、自省、自律、自查和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
三、课程评估类型
本科课程评估分为初评课程、复评课程和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初评课程:首次被抽取评估的课程;
复评课程:对上一轮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课程,针对于评估结果中的不合格项开展复评;
持续改进课程有效性评价:对上一轮评估等级为“合格”的课程,针对于评估结果中的弱项展开的持续性改进有效性评价。
三、课程评估的对象与方式
(一)评估对象
本轮课程评估主体为本学期开课的17个学院,评估对象为本学期开设的学科平台必修课(17门)、专业必修课(4门)和通识必修课(1门)和上一轮课程评估的持续改进评价(17门),共39门课程(课程信息见表一、表二)。
表一 本轮课程评估初评课程
序号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单位 |
评估类型 |
1 |
综合英语1 |
1618210001 |
外国语学院 |
初评课程 |
2 |
理论力学 |
0918210011 |
土木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3 |
体育社会学 |
1718210007 |
体育学院 |
初评课程 |
4 |
工程制图2 |
0418210002 |
机械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5 |
化工原理 |
1218210005 |
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6 |
电工学3 |
0518210011 |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7 |
模拟电子技术1 |
0518220003 |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8 |
高等代数1 |
1418210002 |
理学院 |
初评课程 |
9 |
数学分析1 |
1418210001 |
理学院 |
初评课程 |
10 |
工程流体力学 |
0218210003 |
矿业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11 |
造型基础 |
1018210010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初评课程 |
12 |
物理化学1 |
0718210010 |
化学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13 |
航空工程材料 |
2218210002 |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14 |
C语言程序设计1 |
2418210001 |
大数据学院 |
初评课程 |
15 |
运筹学 |
1318210012 |
经济管理学院 |
初评课程 |
16 |
焊接导论 |
0318210003 |
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17 |
材料科学导论 |
0318210001 |
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 |
初评课程 |
18 |
形式与政策1 |
151811900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初评课程 |
19 |
交通工程学 |
1118310031 |
交通学院 |
初评课程 |
20 |
交通管理与控制 |
1118310011 |
交通学院 |
初评课程 |
21 |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双语) |
118310002 |
资环学院 |
初评课程 |
22 |
矿产资源勘查学 |
118310018 |
资环学院 |
初评课程 |
表二 本轮课程评估持续改进评价课程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开课单位 |
评估类型 |
1 |
C语言程序设计3 |
2418210003 |
大数据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2 |
经济学 |
1318210005 |
经济管理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3 |
大学物理(低学时) |
1418210003 |
理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4 |
大学物理(高学时) |
1418210004 |
理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5 |
新能源材料导论 (双语课程) |
0318210006 |
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6 |
航空工程材料与成型技术 |
2218211005 |
航空航天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7 |
化工原理1-2 |
0718310016 |
化学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8 |
机械设计 |
0418210004 |
机械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9 |
民族文化与设计美学 |
1018210003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10 |
道路建筑材料 |
1118210004 |
交通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11 |
测量学1 |
0218210001 |
矿业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12 |
电工学1-1 |
0518210001 |
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13 |
生物化学 |
1218210001 |
食品药品制造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14 |
体育科学研究方法 |
1718210006 |
体育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15 |
工程地质 |
0918210005 |
土木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16 |
英语视听说3 |
1618210007 |
外国语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17 |
普通地质学 |
0118210001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持续改进课程评价 |
(二)评估方式
采取课程自评、学院评估、学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
四、评估程序
课程评估由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中心(简称评估中心)负责组织与协调,组织校督导组成员对各学院的课程评估工作开展指导。各参评学院负责课程评估的具体实施,成立院级课程评估专家小组,对本学院(中心)选定课程(表一)进行课程评估,并将评估结论报评估中心。课程评估前,由课程负责人准备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院级课程评估专家小组进行考察,再由校级专家组对院级评估工作进行抽查指导。
(一)初评课程
1、课程自评阶段
各学院(中心)根据课程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课程评估活动。对照《贵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结合本院(中心)课程现状,进行课程建设,形成课程评估自评报告,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20日
2、学院专家评估阶段
(1)学院专家组组成
学院组织协调本学院课程评估的评估方式,评估专家职称需为副高及以上,建议主要由学院督导组成员构成。每门课程应有三位及以上的专家进行评估,原则上评估专家应为非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师。各学院将成立的专家组名单(填写《贵州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专家汇总表》附件2)报评估中心报备。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20日
(2)审阅自评报告
在实地考察前,评估专家集中审阅课程自评报告,对课程的评估等级进行初步认定,并就待查证的指标提出进一步考察的思路(填写《贵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自评报告专家意见反馈表》(附件3))。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20日
(2)现场考察
院级专家组按计划进行现场考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原始档案、试卷查阅(填写《贵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指标检查表》(附件4))、召开师生座谈会(填写《贵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教师座谈会记录》(附件5)、《贵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学生座谈会记录》(附件6))、随堂听课(填写《贵州理工学院听课评价表》(附件7))等方式,对前期未考察项目和需进一步查证的指标进行实证性考察评估。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0日
(3)完成专家评估报告。专家组就课程情况作出综合性评价,并提出针对性反馈意见(参考《贵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报告模板》(附件8))。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15日
(4)评估结论上报。学院将《课程评估报告》及《贵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指标检查表》电子及纸质盖章版提交评估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0日
3、校级评估专家指导阶段
评估中心抽取25%的初评课程,由校级评估专家根据学院上报的材料对抽取的课程评估情况进行指导,并撰写指导意见。学院根据校级专家的指导意见,进行调整和优化,并将执行情况反馈评估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3月24日
4、评估结果公示阶段
依据学院(中心)自评结果,结合校级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完成时限:2022年3月31日
5、学院(中心)制定整改方案阶段
评估中心根据公示结果及校级专家组的抽查结论及指导意见向各学院(中心)印发《贵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意见整改通知单》,课程负责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整改建设方案,并于接收整改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提交评估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4月20日
6、评估工作总结阶段
各学院(中心)将初评课程评估整体情况予以分析和汇总后保存备查。
完成时限:2023年4月30日
(二)持续改进课程有效性评价
1、课程整改成效自评阶段
各学院(中心)根据上一轮评估整改建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措施成效进行反馈,形成课程评估整改成效报告,并将报告提交评估中心,同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供检查。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20日
2、专家复核阶段
校级课程评估专家审阅课程评估整改成效报告、相关支撑材料,并通过随堂听课等方式对评估整改成效进行有效性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0日
五、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由8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和1个附加项目构成,整个评价体系满分为100+5分。附加项目为特色项目,分值为5分。在评估标准中,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标准,分值比例分别为1~0.9、0.9~0.8、1.8~0.7、0.7以下。
六、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级,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0
良好:总分≥80且<90
合格:总分≥70且<80
不合格:总分<70分
(二)评估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评估结论为优秀的课程,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评估中发现严重问题的课程,将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纳入下一轮评估进行复评,且当年不具备校级以上一流课程参选资格,并影响当年开课学院(中心)年终绩效教学工作量评分。
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中心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