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作者: 时间:2016-01-12 点击数:

按照全校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审计处认真落实理论学习,年初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年末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为保证学习效果,达到学习目的,从制度上保证将学习落到实处,按照贵州理工学院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并结合审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全处职工的奋斗意识、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育人意识。巩固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成果,建立长效学习机制,牢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参与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科技文化水平。

二、组织领导和参加对象

1.政治理论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处长担任。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指导职工的学习。

2.定期集中学习制度的参加人为全处职工。必要时可邀请学校相关部门职工参加。

3.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提前向处长请假,事后进行自学。因集体活动或其它临时性事务等原因不能按期组织学习的,由处长安排调整学习时间。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作用。

三、学习方法

政治理论学习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两周的周五集中学习一次,并在学习中做到四结合:

1、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

2、专题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

3、学习理论与研究探讨实际工作相结合。

4、学习政策法规与学习规章制度相结合。

四、学习形式

1.建立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学习时间为每两周的周五上午9:30—11:30,由处长组织全处职工进行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根据校党政的中心工作或者本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列出专题进行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由各科提出学习内容。

2.平时以自学为主。平时学习可采取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研讨交流、专家辅导、网上学习、读书活动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