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理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询价通知书

作者: 时间:2022-05-20 点击数:

    项目概况:为迎接教育部学位中心对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合格评估,按照合格评估要求,学校拟开展贵州理工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评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拟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现根据我校实际需要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预算为¥45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进行报价

1.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审计。编发审计通知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收集审计资料,审计过程中积极与被审计对象沟通及协调,审计查出问题要予以落实并分析成因,出具审计工作底稿,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形成审计报告。审计质量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2.主要审计内容包括:学费收入情况、向外方汇出外汇及纳税等全年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重点关注收费管理、资金使用、会计记录等实际财务状况及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等。

3.报价人报价时应承诺提供优质的服务,所供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我校相关的服务要求。

4.报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组织机构健全

5.成交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6.交货完毕时间:2022620日前完成服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向学校移交所有审计资料。

7.交货地点及供货要求:

1)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贵州理工学院)完成服务,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服务范围除包括询价报价单中的服务外,还应包括其他的的辅助服务等,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8.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服务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付款。

9.供应商提交报价资料时,应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开户银行和帐号等复印件,以及质保承诺书(原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资料一并完整密封后,在投标截至时间(北京时间202252516:00前送至贵州理工学院蔡家关校区行政楼719办公室。

10.资质审查通过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询价采购结果可通过学校审计处部门网站主页的通知公告中查询。得知成交后,中标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联系人商议合同签订事宜。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234310     15085938300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贵州理工学院行政楼719办公

 

 贵州理工学院审计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