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项目招标前审理、合同审核及工程项目审计流程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4-09 点击数:

 

贵州理工学院审计处

贵理工审发〔2024〕1



 

关于采购项目招标前审理、合同审核及工程项目审计流程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工作,加强对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工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监督,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理工学院采购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贵理工发〔2023118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特明确审计审核的相关要求。

一、采购项目招标前审理

(一)审理范围

项目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审理流程

采购项目前期相关资料经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初审合格后,由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将相关资料提交审计处。审计处在接收资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审理并出具《审理意见书》。审理结束后,《审理意见书》连同相关资料一并返还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三)项目招标前审理所需资料

1.项目审批相关证明材料,如党委会纪要、院长办公会纪要或相关校领导批示等,科研项目审批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贵州理工学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2.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组织的项目校级论证证明材料;

3.采购清单或服务内容清单及技术要求;

4.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关资料(需要项目申报单位至少三人签字确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需提供单一来源采购说明材料;

5.其他需要审核的相关资料(如资金落实情况、项目承诺函等)。

二、合同审核

(一)审核范围

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在6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类采购合同。

(二)审核流程

按照学校合同管理规定,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需将招标前审理相关资料、《贵州理工学院合同审批表》、招标及投标文件、合同初稿及附件、中标通知书等一并提交审计处。审计处在接收资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审理并出具《合同审核意见书》。合同审核完成后,《合同审核意见书》连同相关资料一并返还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其中,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送审计处审核之前需征求学校法律顾问意见,并将法律顾问书面意见随上述审核资料一并报送审计处。

三、工程类项目预结算审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审核金额限定

凡预算或结算金额≥3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均需报送审计处进行相应预算或结算审核。

(二)审核完成时限

工程类项目从受理之日起,预算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或《审核定案表》(特殊情况除外)。

(三)预结算审核所需资料

1.预算审核所需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审批报告、送审报告、实施方案(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技术要求)、预算书等。

2.结算审核所需资料主要包括:送审报告、《贵州理工学院送审单位承诺书》、《贵州理工学院基建维修项目竣工结算送审报告书》、《贵州理工学院基建维修项目预(结)算资料收审(归档)清单》及所附资料等。

 

 

贵州理工学院审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