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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013-09-16 11:38   审核人: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  实验人员负责本实验室安全,注意防火、防盗,水、电的安全使用,对于放射性、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照《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并进行定期检查。

二、  建立健全的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在实验中对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药品,需视性质、数量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  何化学药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应检验证明或询问保管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四、  具有腐蚀性的化学试剂如浓硫酸、硝酸、氢氟酸、盐酸、氨水、溴水等在搬运和使用时要小心,以免烧伤。实验过程中,不可将固体物质、强酸、强碱、有毒物质直接倒入下水道中,应经过相关处理后方可进行排污。

五、  注意水、电的安全使用,实验完毕后,实验人员关闭水源、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  学生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具有监督实验安全的责任,对于有悖于安全的操作应及时纠正,以免造成事故。

七、  出现安全事故后,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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