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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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能
2021-04-01 16:44   审核人:

设备管理科,其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和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实施细则,切实抓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我校教学仪器设备各项管理工作水平。

2.负责管理全校教学、科研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审批工作;按上级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的有关统计报表。定期组织全校仪器设备的帐、物核对及实验室耐用品的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设备调拨、仪器报废等工作。

3.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及维修维护。协助各类实验室完善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各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

5.负责全校进口仪器设备的订购、洽谈和办理免税、入关进口手续、签定合同;办理国外单位、个人捐赠物资的手续;协助海关做好进口仪器设备的监管工作;办理专控商品的审批。

6.制订完善的物资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物资帐册,负责全校实验室剧毒(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审批工作,对存放保管、使用过程、后期处置进行监督与检查。

7.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8.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监督检查与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实验室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

9.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的回收及监督管理。

10.负责全校特种设备的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11.协助处领导做好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

12.协助处领导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3.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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