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团委
 理工首页 | 本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新闻中心 | 成长成才 | 第二课堂 | 团的建设 | 调查问卷 | 服务导航 | 联系我们 
最新通知 更多>> 
· 关于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
· 关于贵州理工学院2023年暑期三下乡...
· 干部培训||“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 关于十月份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的公示
·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
· “中国茅台·国之栋梁——2022 希望...
· 关于九月份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的公示
图文速递
更多>>
团的建设
本站首页>>团的建设>>正文
贵州理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制度
2013-07-05   审核人: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计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他们提供一个施展自己才华的广阔舞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成立贵州理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为加强对艺术团的管理,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艺术团的组成 :

一、大学生艺术团是我校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院团委指导并负责管理。

二、学生艺术团下设舞蹈队、器乐队、合唱队等。

三、艺术团的管理机构:

1、艺术团艺术总监由院团委指定专门教师担任;

2、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舞蹈队队长一名,器乐队队长一名,合唱队队长一名;

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 :

一、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二、艺术团是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国家、省市文艺比赛、汇演,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

三、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

日常管理:

一、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队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

二、艺术团实行排练制度:

1、各分队培训排练时间:每周三次以上,每次1—2个小时。具体训练时间由指导教师和队长安排。
2、舞蹈队在训练时,统一练功服装和鞋子,不佩带金银首饰以免训练受伤。

3、各分队训练课程计划、活动开展方案、节目总体策划和审查等工作,由院团委和指导老师制定和部署。

4、艺术团成员的平时表现、考勤由各队长负责进行考查。

5、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凡无故违反制度造成影响后果由起本人承当;轻则处分,重则开除艺术团。

6、对于重大活动、演出需要占用成员其他课时的,由艺术团统一向成员所在院系请假。校内其他单位部门需用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的,由活动组织单位或部门负责请假。

三、成员的录用和退出

1、凡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我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团。

2、对报名参加的同学,将结合个人特长和意愿进行选拔。新成员需经过选拔考核后,达到相应要求可录用加入。

3、统一招收新成员时间为每学期开始阶段,由艺术团组织宣传和面试,从新生和低年级学生中招收。由各个分队指导老师和队长统一对新成员进行选拔和和考核。考核过关方可加入艺术团。

4、学生加入艺术团之后,必须保证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活动、按要求完成培训和演出任务等。

5、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为1-2年,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退出者,需经指导教师和主要干部同意,但在学期中途不得退出。

四、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艺术团全体成员。

2、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艺术团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各分队制定本队的管理办法。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守则

为加强对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经研究,特制定本守则,请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一、政治理想坚定,思想积极向上,热爱伟大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弘扬正气,讴歌先进,自觉抵制颓废庸俗文化的侵袭。

二、热爱艺术活动,乐于为全校广大师生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在完成课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全身心的投入到艺术团的活动中,为繁荣我校校园文化活动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自觉维护艺术团的荣誉,勇于为集体争光。要遵守大学生守则和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校规校纪,服从管理,不做有损集体和团对形象的事。

四、德才兼备,要自觉维护艺术团的整体形象,培养自己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精神风貌。

五、尊重指导老师,服从干部的管理。要按时参加活动,不无故缺勤、迟到和早退,在积极参加活动的同时要抓好自己的学习。

六、不得以艺术团名义私自举办、组织任何活动。

七、所有需公演的文艺节目均应经过审查,要对自己编排和参演节目的政治、艺术质量负责。艺术团统一组织排练的节目,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场合演出。

八、爱护公物,保护好各类训练演出设施,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的,应照价赔偿。

九、外出参加各类演出活动时,要遵守纪律,服从带队教师指挥。因活动需在外住宿的,应由负责教师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脱离集体独自行动。

十、高年级成员要做好对低年级成员的指导和帮助,团结其他成员,互敬互爱,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搞好艺术团内部建设,不搞小团体和拉帮结派。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艺术团的管理,创造团结向上、刻苦奋进的团队风气,保证艺术团各项活动的进行,现制定大学生艺术团成员考评制度,请全体成员遵守:

1、对艺术团成员的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要结合其平时的表现、出勤情况、业绩贡献等内容综合进行,按百分制计算出当学期的综合考评成绩。

2、综合考评由艺术团干部负责管理指导老师负责监督,院团委负责对各分队考评。

3、艺术团成员综合考评是评选艺术团优秀成员、学院文艺骨干、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团支部的重要依据。

4、艺术团组织平时的训练、培训和排练,以及其他集体活动,需要对成员进行考勤。艺术团成员须完成每学期指定的艺术培训和学习,完成节目排练、彩排和演出等集体活动内容,应按照要求接受干部的出勤考评。

5、培训、排练期间,成员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或旷到。因病需请假者,要出具校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因事需请假的,需出具院系级以上的证明,交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请假。遇重要活动和演出,事假一律不准。艺术团成员在以上活动中无故缺席2次或者迟到和早退4次者给予团内警告处分,无故缺席3次以上或者迟到和早退6次者开除艺术团,并禁止参加学院一切文艺活动或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成员的学期考评成绩,将通报所在院系,作为其德育分考评和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认证的依据。

7、大学生艺术团成员的考评档案由院团委有关部门留存。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形象守则

艺术团成员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代表着艺术团整体的形象和素质,是艺术团团队风气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团成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遵守文明健康的行为规范,自觉维护艺术团的形象。结合艺术团的任务和性质,特制定形象守则,请全体成员遵守执行:

1、集体外出参加活动必须佩戴工作证,如有需要应统一着装。

2、参加电视节目录制或者接受采访时,必须申明学校的名称和自己艺术团员的身份。

3、校内演出与重大活动时,必须佩戴工作证。

4、排练期间不得带外人进入。

5、必须使用普通话。

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录用办法

一、录用范围

艺术团成员将从全院学生中,结合个人特长和意愿进行选拔。凡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得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录用时间

1、统一招收新成员时间为每学年开始阶段,即每年的9-10月,由艺术团组织宣传和面试,从新生和低年级学生中招收。

2、平时吸收的新成员选拔录用,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报艺术团备案后可以录用。

三、报名

1、每学年开学后,可在艺术团专门设立的报名咨询台报名登记。平时则可向艺术团干部报名,也可到院团委登记申请加入。

2、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安排准时参加面试。

四、考核测试

1、新成员加入艺术团应通过测试并达到相应的要求。测试由指导教师和负责干部安排进行,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全部采用面试方式。

2、面试根据不同演出团性质分别进行,新成员可兼报。

3、新成员录用名单将张榜公布,并向所在院系进行通报。

五、录用

1、根据大学生艺术团下设的各演出团,每学年选拔录用一定的新成员。

2、学生加入艺术团时必须保证遵守艺术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按时参加活动、按要求完成培训和演出任务,不无故缺勤、退出等。

3、新成员应交纳本人一寸照片两张,填写“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档案表”,领取大学生艺术团工作证。

4、工作证是成员参加艺术团各项活动的凭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各部门负责人申明并办理补发手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共青团贵州理工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