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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我校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申报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贵理工团发〔2017〕10号)
2017-03-30   审核人:   (点击)

 

关于推选我校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申报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机关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贵州省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黔青联发〔20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扎实作风,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常态化开展“1+100”、“4+1”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系统个人积分不低于90分。心系广大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者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特别是在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中作出过突出贡献。市(州)团委机关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团总支各类奖项符合条件者限报1项,经学院推选后报校团委。

三、组织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组织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对照申报类别及条件,组织发动本单位支部和个人报名。

2、推荐单位初审。各学院团总支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3、组织审查及推荐。按照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校团委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对象,报校党委同意确定,并对拟推荐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4月5日12:30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汇总表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周新国 (0851)88210882

毛紫薇(学生)18984660477

电子信箱:GITTWZZB@163.com

地址:学工楼校团委102办公室

共青团贵州贵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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