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团委
 理工首页 | 本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新闻中心 | 成长成才 | 第二课堂 | 团的建设 | 调查问卷 | 服务导航 | 联系我们 
最新通知 更多>> 
· 关于2023年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科技创...
· 关于贵州理工学院2023年暑期三下乡...
· 干部培训||“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 关于十月份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的公示
·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
· “中国茅台·国之栋梁——2022 希望...
· 关于九月份优秀团组织生活评比的公示
图文速递
更多>>
工作文件
本站首页>>工作文件>>正文
关于推选我校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申报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2018-03-21   审核人:   (点击)

各学院团总支、机关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贵州省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黔青联发〔2018〕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推荐的优秀团员要注重从积极参与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表现优秀的人选中考虑。

(二)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7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截至2018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驻外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夜校负责人、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在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中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市(州)团委机关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已经被推报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团员、团干部。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团总支各类奖项符合条件者限报1项,经学院推选后报校团委。

三、组织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组织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对照申报类别及条件,组织发动本单位支部和个人报名。

2、推荐单位初审。各学院团总支要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3、组织审查及推荐。按照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校团委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对象,报校党委同意确定,并对拟推荐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3月27日16:30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汇总表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 系 人:邓雪梅安娜娜

联系电话:0851-88010892 13809458782

邮 箱:GITXTWTJZX@163.com

地 址:学工楼106办公室

附件:

1.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2.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2017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17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贵州贵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4.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by 共青团贵州理工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