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贵州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18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黔青联发〔20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贵州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8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荣誉的优先考虑。
(二)“贵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申报集体应重点考虑在三大战略行动、特别是脱贫攻坚主战场,重点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做出过突出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特别是在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要注重探索扩展社会化、多样化的推荐渠道,积极扩大各领域团员青年的参与范围,组织青年群众推荐身边的优秀典型,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典型。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各类奖项符合条件者限报1项,经学院推选后报校团委。
三、组织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组织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请各单位对照申报类别及条件,组织发动本单位集体和个人报名。
2、推荐单位初审。各学院团总支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推荐人选要确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或发挥了表率作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3、组织审查及推荐。按照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和个人,校团委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对象,报校党委同意确定,并对拟推荐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1、申报第18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集体)需如实提供不超过2000字的评选事迹材料。
2、请各学院于2018年3月27日16:30前报送“贵州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集体)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为:1.人选(集体)申报表;2.人选考察表;3.人选政审材料;4.人选(集体)事迹材料;5.人选(集体)公示证明材料;6.人选最高学历证明;7.人选所获奖励证书;8.人选(集体)汇总表;9.300字左右个人简介;10.人选白底1寸证件照和2张工作照(申报集体需提供3张集体照)。(备注:1、2、3、4、5材料需原件,6、7、8需复印件;1、4、8、9、10材料需附电子版)。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第18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青年联合会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联 系 人:邓雪梅安娜娜
联系电话:0851-88010892 13809458782
邮 箱:GITXTWTJZX@163.com
地 址:学工楼106办公室
附件:
1.第18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18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3.第18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4.第18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适用于企业负责人)
5.第18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汇总表
6.第18届“贵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汇总表
共青团贵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