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产生程序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
(二)主席团提名原则及应注意做好的工作
主席团候选人提名应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学生工作的角度出发,在提名主席团候选人时,严格依照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
主席团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应注意以下三点:
提名工作开始前,明确主席团候选人提名原则及对基本要求;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推荐程序,保证学生干部参与的数量和比例。
筹备学代会工作组要根据多数学生或团组织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认真做好提名人选的考察工作。
(三)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主席团成员必须为在校在籍学生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必须为学生代表,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学习、劳动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干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谦虚务实,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自觉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期满1年。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 学生会执行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代理执行主席主持工作,代理执行主席由执行主席委托产生。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五)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1. 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2. 执行院级学代会决议,统筹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3. 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4. 对院级学代会负责,听取学生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有义务回答学生委员会提出的质询。
5. 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6. 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候选人名单产出方式(三上三下)
第一步,拟定召开学代会的7个工作日前,向学院团总支、党总支和校学生会提交书面请示。
第二步,以班级为单位召开班会广泛推荐提名,提出推荐人选初步名单报学院学生会负责老师,由学院学生会负责老师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发到党支部征求意见。学院学生会负责老师将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分别上报校团委。
第三步,各推荐班级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选举单位或组织实施单位,选 举单位或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学院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二)选举方式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按姓氏首字母排序。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弃权。
注意: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在你认为合格的候选人名字下面的空格里打" √ "(括号内为每个岗位的名额上限)。若不选,则不必标记,保留空白即可。四、选票上盖有“共青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院委员会” 印章方为有效。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
会议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一名。监票人和计票人由会议筹备委员会研究提名,在贵州理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工程学院各班级非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产生,唱票人在贵州理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非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产生,监票人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进行检查。投票时,按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 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候选人当选按照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有得票数相等情况出现并超主席团名额时,应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
通过选票统计选举出的当选人享有入围权,其具体职位由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和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讨论商议后决定公布。
本选举产生办法经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会议委员会确定。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4年9月8日
召开地点:敏学楼 204 教室
(一)目的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简称院学代会)是本会的是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一年举行一次。
院级学代会代表按学院学生总数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高于40%,女性代表不低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院级学代会有下列职权:
听取、审议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 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
3.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 讨论代表提案,向学院和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必要时作出相应决议。
院级学代会应按照学院学生比例系数选举学生代表参加才能召开;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 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二)召开会议议程
1. 听取、审议上一届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 选举产生参加学校学代会的学生代表;
4. 其他需学代会通过事项。
(三)代表
代表人数9人,我学院现有班级21个,根据学生会有关规定和分院实际情况,拟产生学代会代表5人。由学生会下达代表分配名额,各班级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确定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八、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及有关规定,现制定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学生会章程的选举规则规定,下列人员在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凡取得贵州理工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根据《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从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在校在籍学生人数,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校党委批准,贵州理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名,列席代表若干。按照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高于40%,女性代表不低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本次学代会共有15个选举单位,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高。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现象。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 有进取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热心关注学生会建设,关心学生工作。二、代表人员要求
所有代表必须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30%, 且无挂科现象。
学代会的代表应是学生中的优秀分子,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学生意志。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①、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③、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在学习、劳动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干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④、坚持原则,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会会员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支部酝酿讨论,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原则提出贵州理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单位党总支审批后向两代会筹备工作组(以下简称筹备工作组)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情况的报告。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筹备工作组对上述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没有达到多于应选名额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单位党总支和筹备工作组补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筹备工作组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批复。
2. 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学生代表由团支部推荐),并将学院学代会申请报筹备工作组。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学生委员会成员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不计入该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之中。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依据团中央和团省委的工作安排,遵循团省委和省学联的具体要求,以及校学生会的工作准则,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在院党总支、校团委、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的指导下,积极落实改革方针。现将我院学生会的述职评议办法报告如下:
(一)述职评议的对象及方式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将通过书面报告和会议陈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职评议。
(二)述职评议的评议会成员构成
1.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评议会成员包括院团总支负责人以及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院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
评议会成员由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院学生会工作部门其他工作人员评议会成员由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考核方式
采用百分制对成员在学生会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将作为评估成员工作表现、成员职务变动以及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涵盖考勤、工作表现、工作创新、工作效果、成员评价五个维度。
(四)考核标准
1. 考勤(评分人为部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需积极参与组织的日常工作及活动,包括部门会议和组织学习的签到。评分依据主要包括活动签到表和工作到场考勤记录。
2. 工作表现(评分人为部门成员):在学生会工作过程中,成员的积极参与程度、工作态度的端正性以及主动完成任务的情况。
3. 工作创新(评分人为部门负责人):在学生会工作过程中,成员是否主动思考,为部门提供创新的想法和新点子,以及是否通过创新的工作方法提升了工作效率。
4. 工作效果(评分人为部门成员):在日常及临时任务中,成员的工作量和完成工作的质量。
5. 综合表现(由教师、部门负责人、干事共同评分):通过成员的工作总结和相应的综合工作情况来进行打分。评分由相关负责人共同给出,取平均分。
各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的不同,细化工作标准并进行考评,参考工作考评表进行内容更新,并向考评小组报备,同时向所有成员公开部门的考评标准。
评分完成后,评分表格将汇总至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统计。经过考评小组审核后,院学生会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十、院级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