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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2 14:54:45 信息来源: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有关文件规定,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增加都匀市、凯里市、兴义市、余庆县、钟山区5个县(市、区)。从2013年开始,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增加至71个县(市、区、特区)。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资格审查以及录取办法仍然按照《关于贵州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实施意见》(黔招委〔2012〕17号)的规定执行。凡报考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当年6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县级招生办对考生报考条件经核查无误后,将合格考生名单报所在市(州)招生办。各市(州)招生办对各县级招生办上报合格名单核查无误后,汇总名单于7月1日前报省招生考试院。

各级招生办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高等学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工作。

贵州省国家扶贫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名单(71个).xls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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