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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 扎实推进2018年教育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7日 10:54 信息来源:贵州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浏览次数:

教育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

扎实推进2018年教育扶贫工作的通知

黔教规划发〔2018〕41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厅相关处室(单位):

2月14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黔党发〔2018〕7号),要求从2月24日至6月30日,全省上下要集中精力、集中火力,组织开展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确保实现连战连胜。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好脱贫攻坚“春风行动”,扎实推进2018年全年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

(一)工作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6月30日。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开设“绿色通道”,及时下达春季学期贫困学生资助资金,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应助尽助”。不断提升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全覆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66个贫困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加强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重点新建、改扩建10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办好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制定开班时间表、任务量,层层分解落实。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支持力度。探索集团化推进“校农结合”,确保2018年全省学校食堂向贫困地区贫困户采购农产品占学校食堂采购总量的40%以上。制定出台控辍保学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依托中小学广泛发动农村教师,重点对少数民族、老年人、妇女等实施脱盲再教育。

(三)重点工作任务:

1.着力抓好“校农结合”。强化统筹协调,探索集团化推进“校农结合”的做法,继续深入开展“校农结合”,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农产品采购市场优先与贫困县、贫困户对接,确保2018年全省学校食堂向贫困地区贫困户采购农产品占学校食堂采购总量的40%以上。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学校后勤及校园的安全稳定。(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省教育厅“校农结合”办公室)

2.着力抓好学生资助。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开学期间全面开设“绿色通道”,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就读。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快推进“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建设,提高学生资助信息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全面提高学生资助时效性。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成果,不断提高“贵州特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在66个贫困县全覆盖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基础上,确保在2018年底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省教育厅资助办、信息中心)

3.着力抓好教育资源扩增。着力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强化调度督导,压实地方责任,督促各地做好教育基本建设和学校设施设备配置工作。重点加强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新建和扩容改造普通高中学校,新建改扩建10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市(州)履行好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规划处、基教处)

4.着力抓好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继续办好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制定开办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分解任务,下达支持职教脱贫专项经费,实施精准培养,实现精准就业,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加强舆论宣传,确保全年完成面向深度贫困地区招生4000人任务。(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职业院校,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资助办)

5.着力抓好基层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国培计划”教师培训示范引领作用,将“国培计划”项目实施与教师教育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设置专题培训项目,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精准扶贫重点地区教师培训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好国家和我省支持乡村教师发展举措,确保全年培训农村教师4万人左右,着力缩小农村教师与城市地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教师处)

6.着力抓好脱盲再教育。制定《贵州省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脱盲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统筹民宗、妇联、文化、团委等部门,在农村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依托中小学校广泛发动各专业人员、离退休人员、驻村干部、农村教师、大中专院校“志愿者”等,重点对少数民族、老年人、妇女等实施脱盲再教育。组织编写适应农村地区脱盲再教育学习资料,根据教育方式方法“活”、学习时间“短”、教学方法“实”、培训对象“宽”、技术知识“广”的特点,通过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以点带面覆盖贫困人群,举办脱贫攻坚夜校、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等,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使教育对象能听说汉语、能看懂电视新闻、能写常用汉字。(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基教处、民教处)

二、深入推进2018年全年教育扶贫工作

各地各校要深入实施好《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黔教规划发〔2016〕36号)和《贵州省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黔教规划发〔2017〕188号),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不断增强教育保障扶贫能力,着重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校农结合”。加大统筹协调,继续深入开展“校农结合”助推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农产品采购市场优先与贫困县、贫困户对接,确保2018年全省学校食堂向贫困地区贫困户采购农产品占学校食堂采购总量的40%以上。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确保学校后勤及校园的安全稳定。(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省教育厅“校农结合”办公室)

(二)精准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以精准资助为重点,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应用教育精准扶贫系统,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做到“应助尽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继续巩固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升级成果,持续不断提高“贵州特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属普通高中,省教育厅资助办、信息中心)

(三)稳步增加教育资源保障。着力推进公共教育资源持续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持续推进城乡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新建或扩容改造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加强对贫困地区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力争2018年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加快全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深入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扎实推进“四在”活动,下大力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高校充分利用人才培养、科技研发、产业信息、校企合作等方面优势,帮助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继续实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招生倾斜计划,让更多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有机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基教处、学前处、高教处、教师处、督导办、电教馆、省招生考试院)

(四)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继续办好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全年完成面向深度贫困地区招生4000人任务,为深度贫困地区开设脱贫致富直通车。通过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结合、学生与员工结合、学习与工作结合,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毕业能就业、就业能脱贫。在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技能培训。(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职业院校,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资助办)

(五)加大基层教师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国培计划”教师培训示范引领作用,将“国培计划”项目实施与教师教育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设置专题培训项目,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精准扶贫重点地区教师培训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好国家和我省支持乡村教师发展举措,2018年培训农村教师4万人左右,着力缩小农村教师与城市地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使农村学校有足够教师优质资源。(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教师处)

(六)扎实推进脱盲再教育。在农村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依托中小学校广泛发动各专业人员、离退休人员、驻村干部、农村教师、大中专院校“志愿者”等实施脱盲再教育,组织编写适应农村地区脱盲再教育学习资料,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使教育对象能听说汉语、能看懂电视新闻、能写常用汉字。(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基教处、民教处)

(七)深入实施教育精准帮扶。继续深入推进“省属院校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大力推进产业、商贸、就业、教育等帮扶。积极主动加强对接争取,深入推进东部发达地区对口支援帮扶贫困地区教育工作。认真落实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对贫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责任单位< 处室>:各市< 州>、县< 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民教处、就业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县级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育脱贫责任扛在肩上,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抓教育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实落细。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对各市(州)、县级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扶贫相关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力度。

(二)强化统筹调度。各市(州)、县级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工作量和责任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全面完成“春风行动”有关工作。省教育厅将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查各地各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教育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特别是“春风行动”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地区、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

(三)强化宣传监督。各市(州)、县级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脱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深入宣传“春风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教育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教育脱贫工作,形成人人知晓教育脱贫政策、人人参与教育脱贫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教育脱贫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通报教育脱贫工作督查情况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四、有关事宜

(一)为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明确教育扶贫工作联络员,并加入贵州教育精准脱贫工作QQ群(QQ群号:479935919),以便于平时加强工作联络。

(二)按照省委、省政府定期调度“春风行动”的有关部署,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及厅相关处室明确专人负责“春风行动”工作信息报送,于每月的15日和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材料(包括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存在困难及问题对策建议等),对未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的单位和部门将予以通报。(首次报送材料时间为3月15日前)

(三)教育扶贫工作联络员名单及“春风行动”工作信息报送邮箱为:gzjyjzfp@163.com,联系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雷鸣,电话(传真):0851-85280334。

省教育厅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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