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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2014-12-31 10:55  

贵州理工学院党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认真执行财务预算,加强财务管理,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作如下规定:

l、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部门主管委托分管财务的工作人员按学校计划财务处相关规定严格审批。

2、严格控制办公用品费用。部内所需办公用品,由分管财务的工作人员统一购置,或经部门主管同意后,由其他工作人员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3、严格控制印刷费、差旅费支出。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出复印,否则,费用不予结算。差旅费开支要严格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规定的标准执行,从严控制出差人员、时间、次数。

4、严格执行支出事前报告制度。凡购买办公设备、或进行大量影印等金额较大的开支项目,需事前经部门主管同意。

5、严格统一结算办法。定点采购、印刷等签单消费,原则上每半年结算一次,由分管财务的工作人员根据部门主管审批及经手人签字的原始单据统一结算。

6、严格收支登记制度。组织部每笔收支均由分管财务的工作人员按资金使用性质分类登记,原则上每半年分析资金收支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并将收支情况报部门主管阅示。

7、加强电话管理,压缩长途电话费用,讲话要简明扼要,节约通话时间。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如有违犯,给予相应处罚。

8、凡报销的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项目清楚,填写规范,内容真实,由经办人及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拿至学校计划财务处进行报销。

9、各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如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而发生问题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10、其他财务管理制度细则参照贵州理工学院计划财务处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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