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学校党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校领导“走近师生,取信于民”专题活动的通知》(贵理工党发[2016]1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和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实际调研情况,形成行动方案如下。
一、专题调研
调研时间:2016年6月8日
调研地点:科研处
调研形式和内容:召集科研处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集中讨论学校科研工作目前存在的、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调研会上,科研处工作人员积极发言,反映学校科研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关于校内立项的科研院所
我校在2013年建校之初,为充分调动全校科研力量投身科研工作,划拨专项经费集中成立了一批科研院所(20个)。但目前大部分科研院所在科研工作方面的带动力几乎没有显现出来,甚至有的科研院所没有开展任何实质性的科研工作,已安排的科研机构用房处于闲置状体,已划拨的专项经费也处于滞留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对学校资源造成了浪费,甚至已经在校内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目前亟需对这些科研院所进行归置,以提高学校科研机构建设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科研产出效益。
(二)关于“2011协同创新中心”
“2011协同创新中心”即“贵州省特种功能材料2011协同创新中心”,自2012年获贵州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以来,最初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和制药工程学院联合建设。2015年,学校考虑到“中心”涉及领域较多,难以围绕区域发展高效开展工作的实际,提出重新整合团队、凝练研究方向,将“中心”更名为“贵州省航空材料及加工技术2011协同创新中心”,现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承担建设任务。但由于协同机制和建设经费等方面的原因,“中心”运行存在一定困难,绩效考核评估和终期验收工作即将开展,如果继续保持现状,将很可能影响到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结题验收。
(三)关于科研处队伍建设
科研处自建校以来,已有职数(6个)在建校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学校科研工作体量逐年陡增,现有职数配备已不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目前科研处6名工作人员中有1名脱产读博、1名在外挂职,现有4名工作人员部分还兼有教学工作。从学校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亟需加强科研处队伍建设。
二、行动方案
针对上述三个主要方面的实际情况,形成本次专题活动的行动方案如下:
(一)推进、结项、撤销校内立项的科研院所
到6月底,科研处从设备、经费、项目和成果等方面系统梳理校内立项科研院所的运行情况;8月前,科研处根据运行情况有关数据形成具体分类归置方案;9月,科研处根据实际情况对校内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的归置方案报学校审批。具体措施:
1.继续推进
对于机构建设确有成效的科研院所,由机构负责人提出“继续推进建设”申请,并提出明确的机构建设方案(需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表),经科研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后,准予继续建设。
2.结项
对于机构建设确有成效、经费使用符合有关规定、成果产出满足“结项”条件的科研院所,由机构负责人提出“结项”申请,经科研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后,准予结项。
3.撤项
对于机构建设工作严重滞后、没有明确整改计划、机构负责人也没有明确提出“继续建设”申请的科研机构,由科研处制定细则、提出拟“撤项”机构名单,报学校审批后予以“撤项”。
完成时限:2016年9月1日前
责任单位:科研处
(二)解决2011协同创新中心问题
针对2011协同创新中心存在的问题,采取如下措施推进:9月前,借教育厅组织开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考核工作之机,从协同机制体制改革及运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团队建设、重点创新成果产出、协同资源运用及条件保障、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9月9日,按照有关要求整合、落实绩效考核评估材料,向省教育厅申请结题;根据教育厅绩效考核评估情况,确定“2011协同创新中心”是否继续推进建设。
如果继续建设,建议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充分整合人员、凝练学科方向,负责承担“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学校在建设经费方面予以支持。10月前,建议学校统筹配套100万元建设经费划拨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解决“中心”建设的经费问题,加快推进“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完成时限:2016年9月1日前
责任单位:科研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
(三)解决科研处人员问题
通过校内调动或对外招聘等方式,年内新进2-3名工作人员,各补充1名到现有三个科室,解决科研处目前队伍建设中职数不足的困难。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