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素质教育中心是贵州理工学院在全校组织开展人文素质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全校人文通识教育课程开设与管理;开展人文教育相关研究;举办国学、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播音、摄影等美育培训及专题讲座;开展各类人文素质教育活动等。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方针、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
2.构建人文素质教育通识课程体系,组织落实全校人文素质教育类通识课程的教学任务;
3.负责人文素质教育、美育教师(专、兼、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落实全校人文素质教育通识课程的实施、检查和管理工作;
5.加强与校外单位人文素质教育、美育相关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6.组织学校各级各类人文、艺术类教育中心或基地的申报、建设、服务与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各类人文素质教育、美育活动;
8.做好人文素质通识教育课程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人文素质教育中心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起草中心工作计划及总结;
2.负责中心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人文通识教育课程教室、琴房的开放运行管理;
4.组织开展人文素质教育精品活动,指导学生规范有序的开展各类活动;
5.做好中心网站以及新媒体平台的维护和运营;
6.做好中心资料、设备、档案的使用和管理;
7.负责中心的财务预算编制与日常报销工作;
8.负责各种会议的准备、组织安排等工作;
9.负责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等工作;
10.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清理和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中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日常工作;
12.做好中心领导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