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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首批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校企双导师与学生的通知

2025年07月15日 09:01  点击:[]

关于遴选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首批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校企双导师与学生的通知


各卓越工程师学院试点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围绕 “四新” 主攻 “四化” 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根据《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首批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首批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导师选聘与学生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围绕贵州省 “六大工业基地” “富矿精开”等重大战略需求,通过严格规范的遴选流程,选拔一批具备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校企导师,以及具有培养潜力、对工程实践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建高质量的教学与学习团队,实施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首批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

二、遴选条件

(一)校内导师

试点单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3 的比例,遴选一批具有良好产业服务能力、研究经费充足的教师作为校内导师,指导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项目制”课程、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工程教育规律,了解行业产业发展趋势。

(3)师德师风优良,无教学事故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能够投入充足时间指导学生。

2.专业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近3年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企业工程类横向课题,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3.其他条件(至少满足一条):

(1)具有企业合作经历或工程实践背景;

(2)参与过省级及以上产业技术攻关项目;

(3)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或学科竞赛奖项。

(二)企业导师

试点单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 1:6 的比例,遴选一批具有良好工程能力、热衷于工程师培养的企业导师,联合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项目制”课程、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品德高尚,遵章守纪、诚实正直、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愿意参与高校人才培养工作。

(3)来自与试点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企业;

(4)担任技术总监、高级工程师等中高级技术职务;

(5)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2.专业条件:

(1)所在企业属于贵州省重点支持领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① 作为技术骨干参与过国家级 / 省级重大工程项目;

② 所在企业拥有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或实验室;

③ 具有高校联合培养或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验。

(三)学生

首批在二级学院中选取试点单位,在 2023 级本科生中遴选300 名具有强烈工程实践意愿、良好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的学生参加试点培养。各试点学院按照“自愿申请、择优选拔,信息公开、流程规范”的原则,组织遴选相关专业学生进入试点培养。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过硬,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优先。

(2)身心健康,能够承受工程实践和技术高强度学习。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有志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具有较强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

(5)学业成绩优良;

(6)英语能力达标: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学院认定申请学生英语成绩良好,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参加过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具有一定的科研项目经历。

(3)拥有发明专利、实物作品或高水平论文等成果。

三、遴选、聘任流程

(一)导师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导师填写相应申请表(校内导师填写附件1,企业导师填写附件2);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推荐;

3.部门复审:并报创新创业中心进行审核;

4.公示聘任: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创新创业中心统一颁发聘书。

(二)学生遴选程序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填写附件 3 后统一提交至学院教学科研科,参与学院组织的统一遴选。

2.学院推荐环节中,各学院需依据遴选条件,从 2023 级本科生中遴选符合要求的学生(遴选人数参见附件5)。

3.遴选方式由二级学院自主组织,可结合学生自荐、导师推荐、学院综合评定等环节开展,遴选形式由二级学院自行确定。遴选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报送创新创业中心审核。

四、材料提交

1.报送内容:

(1)申请表;(2)名单汇总表。

2.报送方式:

请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导师名单和学生名单将作为相关培养证书发放、工作量认定的重要依据。

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文件(文件命名为 “xx 学院报送卓越工程师学院首批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校内导师、企业导师、学生材料”)于发送至邮箱2313392809@qq.com,纸质版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科技园2号楼B座215室(菜鸟驿站楼上)。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于7月25日前报送。

五、其他

为便于后续工作对接与沟通协调,请各试点单位安排以下人员扫码加入工作群:

1.联络员1名(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2.单位负责人1名(分管领导)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


附件:

1.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校内导师申请表

2.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企业导师申请表

3.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学生申请表

4.(xx学院)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首批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人员信息汇总表【模板】

5.贵州理工学院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名单及培养人数


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 7月 14日

  • 附件【关于遴选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首批 “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校企双导师与学生的附件.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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