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级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卓越工程师学院试点单位及工程训练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实施纲要(2023—2027年)》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建设,根据《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现就报送2023级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新时代卓越工程科技人才。
二、课程体系架构
卓越培养项目包含3个课程模块,具体如下:
课程类别
学分设置
课程性质
公共必修课程
4-10学分
必修
工程实践环节(10-12学分)
项目制课程(8学分)
其他课程(2-4学分)
选修
卓越计划核心课程
6-10学分
三、课程实施要求
(一)公共必修课程
本模块由创新创业中心统筹编制。
1.学分要求:最低修读4学分。
2.课程设置包含但不限于:
(1)卓越工程师讲堂;
(2)创新训练课程;
(3)工程伦理课程。
(二)工程实践环节
本模块教学计划由各卓越工程师学院试点单位负责编制。
“项目制”课程采用学期贯通式培养模式,该课程为每学期必修课程,贯穿4个学期,学生分阶段修读并获取相应学分,课程成果经审核通过后,可置换各试点学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应的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环节学分。具体修读学分由各试点单位自主设置。
其余课程根据各试点单位实际情况开设,具体修读学分由各试点单位自主设置。
课程包含但不限于:
(1)专项实践(需注明具体实践名称);
(2)专项课程设计等。
(三)卓越计划核心课程
本模块由各卓越工程师学院试点单位依据学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产业实际需求进行编制。
1.学分要求:最低修读6学分。
2.课程设置:
(1)线上课程(不超过核心课程总学分1/3);
(2)线下课程;
(3)校企合作课程(各试点至少开设1门,试点设有多个方向的,每个方向至少开设1门)。
四、材料报送
各试点单位需联合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填写《附件1》与《附件2》。
1.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 2313392809@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需统一为 “XX 学院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教学计划”。
2.纸质版材料:请将经签字盖章后的文件提交至孵化园B座2楼215室(位于 2 楼,菜鸟驿站楼上)。
以上材料请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五)17:00 前完成提交。
五、其他内容
为推进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建设,现对各试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2025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填写附件3);各试点单位推进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建设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
1.电子版材料:请于2025年12月5日12: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 2313392809@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需统一为 “XX X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专项检查材料。
2.纸质版材料:各试点单位2025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纸质版经各试点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于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孵化园 B座2楼 215室办公室。
附件:
1.XXX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2023级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
2.XXX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2023级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xx学期项目制课程双导师指导学生信息表
3.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2025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4.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参考模板
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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