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贵州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试点建设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的批复》要求,启动首批“贵州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背景
作为贵州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培育)试点,学校将围绕贵州“六大产业基地”“富矿精开”等重大战略需求,以产教融合为主线,通过校企深度合作,按照“行业指导、校企协同、项目依托、持续改进”的卓越工程师培养思路,培养一批具备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申报相关要求
1. 专业领域
主要在紧密服务贵州“六大产业基地”“三大特色优势产业”“富矿精开”等重大战略的工科专业领域中,选择在产学研方面已经取得较好基础的学科专业实施。鼓励跨学科专业联合实施培养计划。
2. 校企合作基础
需具备稳定的校企合作基础,已与行业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签订相关校企合作协议,合作企业在工程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工程实践资源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的单位应明确一个或多个在行业内有影响、发展潜力大、与学校有密切合作关系或合作需求的企业,签署联合培养协议,聘任企业导师,学生在企业的学习和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0.5至1 年。
3. 师资队伍
组建“双师型”教学团队,校内教师需具备工程实践经历,企业导师需具有高级职称或丰富工程实践经验。
4.培养模式
依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本科)”、行业标准等相关要求,充分调研企业工程师岗位应具备的能力融入人才培养标准,在现行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与企业共同优化修订一套完整的培养方案。试点单位依据人才培养标准和方案,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跨专业、跨学科知识融合,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校企深度联合培养应按照“七个共同”开展,校企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创建专业课程、共同编写案例教材、共同培育师资队伍、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共同研究工程课题和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实行双导师制,学校专职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重点实施“项目制”课程,通过校企合作工程研究项目为载体开展培养,提升教师和学生的工程应用和创新能力。
5.学生遴选
组织遴选2023级相关专业的本科学生进入“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每个试点学生人数原则不超过30 人,可根据行业需求与学科特点,设置不同培养方向。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 申报书(见附件1)
完整填写《贵州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申报书》,重点阐述现有基础、培养目标、校企协同机制、课程体系重构、培养效果及预期成果等内容。
格式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盖学院公章。
2. 支撑材料
校企合作协议、企业资质证明、近三年校企合作成果等(如共建基地、联合项目、学生实习成果等)。
四、时间节点
1. 材料提交
电子版:2025年5月27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2080015806@qq.com)。
纸质版:盖章签字后于5月27日12:00前报送至创新创业中心办公室(孵化园B座215)。
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 答辩安排
初审通过单位将进行现场答辩,初审通过单位需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重点阐述申报方案的特色与可行性。
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五、其他要求
1. 申报限额
首批拟遴选3-5个试点单位,每个学院作为牵头单位限报1项。
2. 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试点建设,主要用于课程开发、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制课程、校企合作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中心 张小梅老师 13765048062
附件:
1.贵州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申报书(模板)
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5月20日
【关闭当前窗口】